“芙芙,我可不可以多亲你一下?” “芙芙,你好软,比我的触手还软。” 金拂晓知道自己又梦见蓬湖了。 这是蓬湖失踪的第六年。 金拂晓依然会梦见她。 她们相遇的时候还很小,被赶出家门的金拂晓实在没地方可去,找到了包吃包住的工厂混口饭吃。 当时蓬湖已经是老员工了,就算在昏暗的工作间,她的面容依然漂亮得不像话,很像坠落泥沙的珍珠。 但带她来的员工都让她别和蓬湖搭话。 “她脑子有问题。” 这么漂亮的人脑子有问题会更危险,金拂晓很难不关注她。 结果脑子有问题的人独来独往,去食堂吃饭随便找个位子,周围的人都会让开。 不像是蓬湖有病,而是她有毒。 后来金拂晓才知道,听说欺负蓬湖的人都莫名其妙死了。 但她一个人能干十个人的活,老板舍不得放她走,这才一直留下她。 金拂晓是新来的,什么规矩也不懂,她讨厌老员工打听她的家境,更喜欢一个人的位子。 但食堂要容纳几百号的员工已经拥挤不堪了,放眼望去,只有蓬湖周围是空的。 金拂晓硬着头皮坐到了她身边,周围的人都用一副你活不长的眼神看着她。 像是吃完这顿最后的饭,金拂晓也会忽然暴毙。 “为什么我还活着?” 工厂午休只有半个小时,大部分人选在这个时间洗衣服,宿舍里空荡荡的。 金拂晓追上住在单人间的蓬湖,比食堂更狭窄的女员工宿舍更像监狱。 海岛的日光艰难地从门缝挤进来,一头长发扎在脑后的蓬湖站在阴暗处,疑惑地转头,“你很想死吗?” 比起脑子有问题,金拂晓更觉得这人不像个人。 比鬼还白的皮肤,也不太像人类能长的五官,还有一双幽蓝的眼睛。 有人说蓬湖是外国人的孩子,说话不利索,好像也不太能听懂别人的话。 “我才不想死。” 金拂晓个子只到蓬湖的锁骨,看她总是要抬头,对方嗯了一声,“那离我远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