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 是个炎热的夏天。 郑钱躺在热腾腾的凉蓆上,手边摊著一个剧本,一脸的生无可恋。 这个剧本是他写的,却又不是他写的——或者说,这个剧本是在他不自觉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写完的。 听上去有些拗口,但加上一个小前提,就很好理解了。 郑钱穿越了。 三年前,也就是2005年的某个夏夜,他穿越了。 前一秒,他还是一个解开领带、腆著肚皮的中年大叔,在ktv里搂著姑娘,唱著歌儿,只记得那晚屋子里的大灯又圆又亮又多,晃晕了他的眼,回过神,他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宿醉后醒来的十八岁小伙子了。 幸运的是,这孩子也叫郑钱。 这对他快速接受並融入新的生活很有帮助。 人么。 適应力总是很强的。 既来之则安之,更何况,能重新年轻一次,是天大的造化,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尤其这孩子瘦瘦高高、长得不赖,还上了个电影学院,周围一大堆漂亮小姑娘。 就更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了。 本书首发1?1???.???,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问题是,这个小年轻儿不太讲究。 俗话说『人死灯灭』,正常小说里的桥段,穿越人士醒来后,原身应该老老实实消失掉的。最糟糕也莫过於灵魂消散带走原身许多记忆,导致穿越者只能在別人面前假装失忆。 但郑钱穿越的这个小年轻,就像一个刚刚更换所有权的二手房,新业主已经搬进家里了,才愕然发现房子不能改了,满屋子都是老业主留下的装修风格。 不是一体双魂。 也不是精神分裂。 更没有一个陌生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嘀嘀咕咕。 郑钱感觉他的状態更微妙一些。 他『似乎』可以完整的掌控自己的身子——之所以用『似乎』两个字,是因为有的时候,他会莫名衝动,感性战胜理性,做出一些並非他本意、他事后又颇感无语的选择。 比如上学这件事。 对大叔郑钱而言,上学只不过是块敲门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