糙汉的乖夫郎(种田)

心淡岁清浅/著

2025-11-05

书籍简介

陶安因为“克夫”,迟迟未能定下亲事,就在陶安以为他会在世人的白眼和哥哥嫂子的打骂里郁郁而终时,他爹帮他找到了一个高大冷峻的男人。陆修承16岁被抓丁,在军营待了7年,经历九死一生,终于等来战停,得以回乡。回乡途中被毒虫咬,昏迷在深山,被一个老翁所救。他本想以银两酬谢,没想到老翁不要钱,只求他娶他家的哥儿。陆修承出于报恩的心理,把陶安带回了家。陶安知道陆修承不是心甘情愿娶他的,跟他回家后,陶安战战兢兢地过日子。陆修承性格本来就冷,又在杀人如麻的战场浴血奋战了七年,一颗心早就磨练得像铁器,又冷又硬。他一开始对胆小怯弱的陶安很冷淡,把陶安当成了搭伙过日子的伙伴。这个小伙伴很勤劳,在他的操持下,家里干净整洁,田地里的农作物长势比旁人的好,更是做得一手好菜。慢慢地他发现自己那颗冷硬的心总是因为陶安躁动,看不得陶安在烈日下干农活,听到村里的赖皮汉子欺负陶安,当即找上门收拾对方,闻到陶安洗完澡后身上发出的清香,想把陶安按在怀里狠狠蹂躏......陶安什么都好,就是很怕他,他皱个眉头,陶安都能吓一跳。深夜,陆修承看着枕边的夫郎,辗转难眠,怎么才能让夫郎不怕他,多依赖、亲近他?还没等他想出办法来,一向胆小的夫郎居然提出要和他和离?ps:1、纯种田文,没有权谋,没有大富大贵,没有金手指,日常向,双洁,he。2、朝代背景架空,有私设,考据严的宝子慎点哦。3、后期有生子情节。推推预收《和好友小叔闪婚后》,文案如下:许清凡在知名医院任职,工作忙得飞起,亲爸和继母还三天两头搞事,逼他结婚生子。烦不胜烦的他决定找个人品和性格合适的人闪婚,好友宋珩得知他的想法,快速给他推荐了一个人选,并第一时间发来了相亲地点和时间。许清凡来到咖啡店,在临窗的桌子上看到一个和咖啡店慵懒的氛围格格不入的端方清贵男人,看到他,男人自我介绍:“你好,我是宋珩的小叔宋柏砚。”许清凡:……宋珩的小叔宋柏砚???曜霆集团现今掌权人???没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简单交谈后,对彼此都满意,在相亲一个星期后闪婚了。婚后,许清凡以为以宋柏砚的结婚目的和忙碌程度,两个人估计一年都见不了几次面,已婚和未婚一样自由,心里暗喜,这婚结得好。没想到婚后第一晚,宋柏砚就推开客卧的门,对正躺在床上玩游戏的他说:“虽然我们是闪婚,但我没有分房的计划。”宋柏砚的确很忙碌,但晚上加班会提前告知,出差,起飞和落地会报备,出差回来会给他带礼物。有空的时候会亲自开车去医院接加班的他回家,他生病,宋柏砚会居家办公照顾他……婚后半年,某个清晨,又一次在男人怀里醒来,许清凡打了个哈欠,盯着男人英俊的侧面,陷入了沉思:宋柏砚对他好,是出自对伴侣的责任,还是对爱侣的情不自禁?宋柏砚的人生和他的行程单一样,每一件事都有合理的规划,偶有变动,但从不乱套,都在他的掌控里,直到他和许清凡闪婚。婚姻之于他可有可无,但既然为了完成奶奶遗愿和许清凡结了婚,那他会承担起为人夫的责任,关心、维护伴侣,和许清凡相敬如宾,但随着和许清凡相处的深入了解,他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平稳情绪一次次因为许清凡起伏、失控……Ps:1、年上,相差7岁,双洁,先婚后爱,日久生情,he。2、没有原型,背景架空,私设同性可婚。-------------------预收《会错意的婚姻》,文案如下:叶臻前20年的人生里,没有被人告白过,没有人记得他的生日,没有人偏爱过他,存在感为零……直到遇到梁裕年,第一次被人当宝、被喜欢、被珍惜,这种感觉太好了。叶臻沉沦于婚姻,以为梁裕年是他荒芜、灰暗人生里的光,于是,献祭般付出身心。真相很残忍,其实他只不过是梁裕年重夺大权的一颗棋子。梁裕年夺回大权,重新回到梁氏大厦最高层时,叶臻留下一纸离婚协议,悄然离开。梁裕年作为梁家嫡孙,矜贵倨傲,手腕狠辣,18岁和同学成功创业,22岁被宣布为梁氏接掌人,24岁执掌梁氏大权,可26岁那年在家族内斗中被至亲背叛,双腿变残疾的他,不但失去了继承权,还失去了婚姻自主权。家族长辈塞过来恶心他的结婚对象不但是男的,还是某个豪门情妇所生的私生子。为了迷惑对手,变残疾的他佯装消沉,整天和空有皮囊的叶臻待一起,没了斗志。缺爱的叶臻很好骗,全身心投入到他的剧本里,配合他演出,在叶臻的细心照料下,他的双腿慢慢好起来,权力也重新回到他的掌控里。“杀青”那天,他迅速出戏,叶臻也识趣地从他的生活里消失。重回巅峰,他以为自己会很有成就感,可看着没了一丝叶臻生活痕迹的房子,他慢慢感觉自己整个世界都空了......PS:1、私设:同性可婚背景,可婚年龄为20岁。2、追夫火葬场,不换攻,双洁,HE。感兴趣的小可爱可进专栏收藏。

首章试读

阳春三月,寒冷的冬季已经过去,村道两旁的杂草从地里探头,光秃秃的树枝上点缀着嫩绿的枝芽,几只小鸟在空中悠悠掠过,春景怡人,埋头赶路的人却无暇观赏。 坑洼不平的泥路上,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阔步走在前面,肩上挎着一个破旧的包袱。这个包袱从边疆一路背回来,在路上历经了半年的风吹雨淋,已经破了好几个小洞。包袱主人穿着一身风尘仆仆的布衣,脚上是一双破洞的布鞋。 衣着虽脏旧,但谁看到男子,都不会觉得他落魄寒酸,只会心生畏惧。男子本就生得高大挺拔,又在战场冲锋陷阵多年,杀敌无数,浸染出一身凌厉的气息。路上偶尔遇到路人,偷觑几眼,不由自主避让到路边 ,然后好奇地盯着他身后的哥儿看,猜测这两个气质完全不一样的人是什么关系。 男子身后的哥儿察觉到旁人的视线,低着头,拘谨地抓紧肩上的小包袱。他身上的衣着比男子的还要破旧,全是补丁,不过远比风尘仆仆赶了半年路的男子干净。哥儿在周围人中,身高算是中上的了,但还是比男子矮了一头多,堪堪到男子肩膀。步伐本就比男子小,脚上的草鞋还刺脚,他忍着痛,疾走一段,小跑一段,才勉强跟上前面的男子。 哥儿叫陶安,男子叫陆修承。早上一早,陶安和陆修承从他长大的凤和村出发,赶往男子的家乡涞河村,他们已经赶了半天路了。陶安从出生就没离开过风和村,最远只去过镇上,风和村和涞河村同属广宁镇,但是一个在东边,一个在西边。陶安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才能到,只知道埋头追赶前面的人,生怕落后太多被骂。 从边疆往家赶这半年,陆修承习惯了一个人埋头疾走,太阳升至最高的时候 ,才注意到身后的呼吸声越来越重,他往前面看了看,在路边的一颗大树下停下。树下放着一块可供一人坐的石头,陆修承没坐,靠着大树树干,拿出装水的竹筒喝水。 寒冬虽然已经过去,但是初春的天气还带着寒气,倒春寒的天气陶安走出了一身汗。余光看到陆修承靠着树干喝水,他没往那边走,和陆修承隔着一段距离站着。喉咙干灼得快冒烟,身上的竹筒有水,但是他却不敢喝,背对着陆修承站着,拘谨地慢慢平息急促的呼吸,大气不敢喘,手脚不知道怎么放,更别说做喝水这样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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