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砚生记得第一次见秦舜的场景。 他大吃一惊。 彼时,他与秦舜的母亲世贞刚交往。 两人在一起的过程不算浪漫,更多是实用。 母子俩生活拮据,几近穷途末路。 她辛勤工作,仍旧入不敷出,菲薄薪水不够抵付各类账单。 于是,当有人给她介绍相亲,她松口同意。 她的要求是老实、体贴,有一定积蓄,可提供栖身之所;而林砚生也知她曾遇人不淑,有个十一二岁的儿子。 他不介意,而是怜惜。 事实上,这桩姻缘是他自己求来。 他在茶餐厅一眼看见新来的女服务员,面容清秀,文静温柔,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妻子。 所以他托人去牵线。 约会两次,关系确定。 世贞说:“我一定要带阿舜的。” 林砚生无意见。 “下次你带他一起,我们去动物园还是游乐场?” 林砚生马上想到送礼物,问:“他鞋码是……?” 世贞说六,买七的鞋子更好。 多少?七?林砚生笑起来:“这小子脚蹼真大,以后一定人高马大。”俨然已把自己代入父亲角色。 还未见面。 他便对自己的继子无限同情。 他听说小阿舜主动提出只读到小学毕业,出去打工,要为母亲减轻家计负担。 孝感动天,不过如此。 他想象中应该是一个豆丁大、瘦伶伶的小孩,同世贞一样大眼小脸,像只怕养不活的小猫崽。 他可以手把手教他书法字。 然后。 世贞把儿子领到见他。 那时秦舜还小,还未长成,可身材已经高大健壮,远超同龄人,和他一般高。 林砚生:“……?” 原来不是小猫崽,是小虎崽。 是吃什么长的? 他纳罕。 最重要是,林砚生平生第一次见这样英俊的少年。——咄咄逼人似的英俊,浓眉长睫,深轮廓五官,沉稳,冷静,过分早熟的外貌和神态都不像个孩子。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