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是丢一个纯洁的、昏迷的、干净的处女在林可面前,就算让他开豪车住豪宅也愿意啊! 当然了,他对处女没有任何邪恶的想法,他发誓。 因为他对处女的渴望并不是来自于他变态扭曲黑暗邪恶的心灵,而是来自于饥渴难耐的肉体。 “血……血……只有一个小时,我要去哪儿找血去啊……” 林可哀嚎一声,差点跌倒下去。 他整个瘦长的脸颊苍白无力,如同竹竿一样包裹在黑色礼服里的身躯摇摇晃晃地行走在满是金黄枯叶的森林之中。 “这破地方……风景,风景,风景还真美……”林可费劲地向上抬了抬眼皮,看向周围。 别说,他虽然才刚穿越到这里三分钟。 但能见到这种三轮血月高悬配合着金黄树叶纷纷落下的美妙景色,死得也值了 个鬼啊! 他不要死啊! 他不要以优质帅气的宅男的灵魂配上被发配边疆的吸血鬼男爵的身份死啊! “该死,都这个时候了我还能想出那么长的定语,咱华夏的文学功底真不是盖的。” “对了,听说很多留学生在西方都被称之为小莎士比亚呢!” “不对,我现在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活下去,血,该死,我需要血……” 林可颤颤巍巍行走着,苍白的脸孔上眼珠子瞪得老大,瞳孔四处扫视,期待能发现动物的踪迹。 但是,他失败了。 “果然,这具身体的原主‘林可·阿赞恩’只是一个不受待见的家族次子。” “他所获得的这一小块领地上连一只动物都没有,更别说那种大补的人类处女处男之血了。” “话说处男……这个世界应该也有神父吧?有神父存在的地方有小男孩吗?” 内心吐槽着,林可忍不住身躯的虚弱停了下来,叹了一口气。 他本是一个宅男,在十八线小县城开了一家奶茶店,白天卖奶茶打游戏看小说,晚上喝奶茶打游戏看小说。 于是猝死了。 而后穿越了。 等他睁开眼睛…… 他便理解了一切! 他穿越到的...